7月中旬時,我讀到一篇談及華盛頓郵報RSS廣告的報導,文中提及這是主流媒體首次採用RSS廣告。
我起初覺得奇怪,因為在這之前我已經在好幾處見識過RSS廣告,台灣比較鮮明的例子是中時電子報,但我確實不曾在紐約時報的RSS讀到過廣告,所以我猜想這個主流的定義,可能不適用於台灣吧。
我不得不聯想到的另一個RSS廣告的例子是Google,Google的RSS廣告從五月到現在始終處於Beta試行階段,意思應該是:這是一個還未成熟的技術與服務。Google的目標顯然在於媒合,就像他們持續優化AdSense努力的重點,也就是希望廣告能隨著內容(關鍵字)而調整不同的搭配。
2005年7月14日,這一天是MP3這種音樂格式誕生十週年紀念日,而華盛頓郵報碰巧在這一天開始在他們的RSS置入廣告。
當我看到中時電子報插入RSS廣告時,不曉得是不是一件值得拿來說嘴的事,可能有人認為做得早便是一種價值吧,可以想見在不久的未來,有人將談及中時比華盛頓郵報更早使用RSS廣告,甚至也說不定拱為世界RSS廣告的鼻祖先驅也說不定,不過,一般有識之士大概認為中時的動作是有些躁進,同時也質疑這樣躁進的行止是否合理,我相信當初中時提供新聞RSS訂閱時,的確是聽得到掌聲的,並且接下來的訂閱數也累積到理想可觀的數字,因此我也相信,質疑中時過於躁進且不合情理的人,事實上可能是在質疑何以中時急著將手上的籌碼兌現,而不是等主客觀的RSS環境更成熟後再大規模來運作廣告。
事實上,廣告是一種最目標性顯著的商業活動,若不能達到廣告預設目標,曝光度再高、知名度再廣也是白工。廣告的理想的確應該像Google所致力的:是在於媒合,讓有需要的人能更有效地找到供給的人,而非亂槍打鳥。在以往,亂槍打鳥是一種最浪費、最高成本的廣告刊播方式,然而現在,對廣告主或媒體業者而言,成本或許早已轉嫁到視聽眾身上。
華盛頓郵報的RSS廣告頻率是至多一週一次至兩次(the ad frequency at every 3 1/2 to four days), 跟中時電子報一週七天、天天置頂兩則廣告差距頗大。華盛頓郵報之所以採行這種廣告頻率的理由是”to keep from interrupting and annoying the end user”,不曉得中時電子報的理由是什麼?也許覺得一天兩則置頂廣告根本是小case吧。
我在另一篇AdAge的文章裡,也讀到4A、ARF、ANA等三大廣告業界組織正在發展一套能夠精確測量廣告效果的系統,這篇文章特別提到未來廣告關注的重點將不再是Frequency而是Engagement。
我們不難從垃圾郵件去觀察,垃圾廣告訊息所追求的無非是單方面的Frequency,廣告主似乎認定視聽眾收到垃圾廣告信的頻率愈高,就愈有機會被說服,並且從而去消費他們的商品、服務。然而,與消費者進行這樣的互動(試想你自己收到不請自來的垃圾信時的感受),能達到幾成廣告目標,事實上是令人耽心的,並且那恐怕也是美國三大廣告業界組織急於建立測量標準的主因。
Engagement這個字暗示了消費者主體意願的愈形重要,新聞網站提供RSS在某種程度上已經是一種消費者預約視聽,而RSS廣告的成功潛力也寄托在消費者的預約裡,如果RSS廣告的出現對消費者的預約視聽不是一種干擾,而是供需的媒合,那麼RSS廣告才有機會成功,反之,若短視近利只著眼於Frequency,那麼長期下來恐怕只有累積消費者怨念的份了。
我相信,在可預見的未來,媒體將會愈來愈是由消費者控制入口(Consumers control access),廣告的未來形式也將會愈來愈趨向個別懇談。
華盛頓郵報的RSS廣告以一年為期測試運作,雖然緩慢但已朝未來邁開大步,而中時呢?不曉得他們要緊抓Frequency大開倒車到何時?